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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9 06:00:00

DR誤殺案官斥罔顧人命 周向榮囚12年 陳冠忠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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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醫學美容誤殺案,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及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早前被裁定誤殺罪成。法官昨判刑時表示,兩被告罔顧人命安全,考慮到死者及事主們的慘況,認為兩人沒有減刑理由,判處周向榮監禁12年,陳冠忠囚10年,認為判刑要反映社會感受到的厭惡及恐懼。

周向榮及陳冠忠昨早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應訊。法官張慧玲判刑時表示,陪審團裁決反映周向榮是事必躬親的老闆,控制涉案公司,但他違反對死者陳宛琳的謹慎責任,無確保CIK療程(細胞因子誘導殺手細胞療程、Cytokine-induced killer cells)製品由有資格人士配製及作細菌測試,亦無確保陳宛琳知道療程的相關風險,周向榮的嚴重疏忽及差劣,必須接受法律制裁。

周向榮囚12年/陳冠忠囚10年

周向榮囚12年/陳冠忠囚10年

只顧建立美容王國無悔意
法官又指周向榮明知CIK療程屬實驗階段,療效未經證實,集團推出療程時根本未準備好,集團通告顯示,他急於推出療程,是為了擊敗其他競爭對手。法官形容周向榮是貪錢的生意人,證供顯示他只是著眼於建立自己的美容王國和賺錢,完全罔顧人命安全;要求顧客簽署免責聲明,只想推卸責任,加上周向榮一直強調自己只是投資者,並無悔意,以12年為量刑起點,以反映社會的恐懼和厭惡,沒有減刑理由,最終判周向榮監禁12年。

指次被告只為取悅老闆
至於次被告陳冠忠,法官指陪審團相信他無做檢測,導致血製品受污染,認為他明知CIK仍在實驗過程,卻繼續做是知道有嚴重風險。陪審團可能認為陳冠忠只是聽命於老闆周向榮,但法官認為其行為罔顧陳宛琳生命,不接受他所講只是判斷錯誤;雖然陳冠忠無獲得即時利益,但他可能是想取悅老闆,希望穩定加薪,鑑於他只是僱員,其罪責較輕,故最終判監10年。
周向榮、陳冠忠及女醫生麥允齡,被控2012年10月用一種仍在實驗過程中的治癌療法,抽取死者陳宛琳的血液,在實驗室製成血液製品後,重新輸入其身體,嚴重疏忽,非法殺死陳宛琳。由於陪審團早前未能就麥允齡的控罪達成有效裁決,控方早前指有意申請重審,法官安排明年1月19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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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先生(中)透過麥美娟(右)回應,判刑彰顯公義。(資料圖片)

楊先生(中)透過麥美娟(右)回應,判刑彰顯公義。(資料圖片)

家屬望判刑令社會正視
立法會議員麥美娟代表死者家屬楊先生回應傳媒時表示,法官的判刑彰顯公義,但即使兩被告入獄,已無法挽回妻子的生命,希望今次判刑令社會正視。麥美娟希望事件讓不良分子知道,不要以為發生事故後,賠錢便可了事,又認為當局應盡快規管醫療美容。至於案中女醫生麥允齡,麥美娟指家屬希望律政司向法庭申請重審,稍後會與律師商討其他的追討事宜。

業界:真誠相信廠商數據
對於法官批評周向榮在療程未完成測試就推出市面,做法不負責任,香港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表示,美容業界難以自行研究療程的成效,是真誠相信儀器廠商提供的數據,相信問題難以在業界中解決;他不太擔心案件會影響業界運作,但可能讓經營者引入療程時更謹慎。香港整容外科及醫學美容學會前會長莫鎮安說,醫生只會進行合法和經過驗證的療程,因此案件判決對醫生應該影響不大。
 

法庭下月再處理麥允齡控罪。

法庭下月再處理麥允齡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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