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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9 04:30:00
日報

誤殺罪成 DR醫學美容事故一死兩傷殘 女醫生麥允齡囚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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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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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醫學美容集團於2012年發生美容事故,事件致一死兩傷殘,陪審團年前未能就負責療程的女醫生麥允齡(圖)的誤殺罪達成有效裁決,案件於今年重審,9人組成的陪審團上周一致裁定麥誤殺罪成,高等法院法官昨判被告入獄3年半。
 

女被告麥允齡(38歲)被控於2012年10月10日,在港與周向榮和陳冠忠,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陳宛琳(又名陳愛蓮,46歲)。事故中另有兩名傷者。


法官判刑時指,麥允齡在案中未有告知陳宛琳,涉案療程的風險和成效未經證實等;法官認為若陳獲知當中風險,很有可能拒接納療程。但法官接納,麥的執業經驗少,錯對僱主忠誠,和對其他人過分信任,她因此盲目相信療程對健康的人有益。而被告並非如DR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及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要分別處理市場因素以及要處理血製品,惟麥在案中負責把關,卻未有履行其責任,未能確保案中的血液製品未受細菌感染,最終血液製品回輸給陳宛琳,並令陳去世。以4年半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深感後悔,對案中3名死傷者有歉意,並因辯方同意部分案情,節省法庭時間,獲減刑3個月。同時考慮被告在事發後8年間備受壓力,日後或會面對民事索償和失去醫生資格,再獲減刑9個月。法官最終判囚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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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向榮和陳冠忠於2017年被裁定誤殺罪成,分別被判囚12和10年。案中死者家屬楊先生透過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回應判刑時表示,對涉事3名被告均已被判刑感到欣慰,指判刑是彰顯公義,會拜祭妻子告知消息,願她安息。但他認為即使他們入獄,亦無法改變妻子被奪去生命的不幸事實,無法原諒他們作為相關專業人士卻為圖利而罔顧別人生命安全的自私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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