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醫學美容集團在2012年發生醫療美容事故釀成1死2傷案,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和技術員陳冠忠被裁定誤殺罪成,分別被判監禁12年及10年。醫學會會長蔡堅在一個電台節目中形容判刑恰當。他指,現時有超過500名醫生從事醫療美容,案件對醫生有警惕作用,進行美容療程的醫生一旦違法罪成判監,出獄後需要再面對醫委會的聆訊,有停牌可能。他說,案件涉及的醫療程序未證實有療效,有違醫委會守則。他稱,每年都有進行激光等美容程序受傷的案例,但醫委會只能懲治醫生。
出席同一節目的香港美容業總會創會主葉世雄認為判刑有阻嚇力,令業界明白必須將顧客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業界不需以擔心的態度看待今次案件,應該以警惕心態度看待。他又說,細胞療法市面上未有清晰規管,但政府未有針對今次案件涉及的漏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