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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1 06:00:00

DR醫療事故續審 3被告學習療程數天即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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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醫學美容集團於2012年發生嚴重醫療事故,46歲茶餐廳老闆娘陳宛琳懷疑接受「美容針」療程後不適送院,最終死亡。集團創辦人周向榮、醫生麥允齡及技術員陳冠忠早前否認誤殺罪,案件於高等法院續審。控方指,集團職員只花約兩個月時間學習CIK療程,亦只進行兩個測試個案,是不客觀及不科學,以此推出產品是十分無知。

控方在開案陳詞指,包括陳宛琳在內的3名女士,於2012年在香港美塑醫療中心接受CIK療程,分別支付5.95萬元。3人注射受細菌感染的血製品後出現敗血症,其中一人雙腳及4隻手指截肢,一人永久傷殘,陳宛琳更於一周後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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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3人接受的CIK療程用於治療癌症,外國仍在實驗階段,要由醫生在醫院進行。集團將其包裝成保健療程,但事實上屬醫療程序,若有關人士處理不當,須承擔法律後果。其中,首被告周向榮在推銷CIK療程上擔當重要角色,次被告陳冠忠負責處理血製品,第三被告麥允齡負責替陳宛琳抽血及重新注射血製品;3人對死者負有謹慎責任(duty of care),卻出現嚴重疏忽。


控方批測試不科學
DR醫學美容集團於2012年初推銷涉案的CIK療程,控方披露,3名被告及其他集團職員,於2012年2月7及8日前往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取得有關使用及預備CIK療程的資料,集團於同一天發內部通知,表示將推出CIK療程,數日後已錄得首宗銷售紀錄。集團售出CIK療程後,曾再派員工到廣州學習處理有關療程,兩名職員於3月先後接受療程測試,均表示感覺良好,可減少疼痛等。


控方指出,一般血液專家須先取得執業醫生資格,再接受3年專科訓練方可進行CIK療程,但該集團由學習、測試至銷售療程,前後不足兩個月,質疑有關人士「是否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另外,集團只有兩個測試個案,是不客觀及不科學,以此推出產品是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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