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醫學美容集團於2012年發生嚴重醫療事故,46歲女顧客懷疑接受「美容針」療程後不適送院,最終死亡。集團創辦人周向榮、醫生麥允齡及技術員陳冠忠早前否認誤殺罪,案件於高等法院續審。控方指,涉案實驗室一部監察血製品細菌的機器,並無紀錄顯示,死者接受注射前,曾以機器作病毒細節測試。
控方開案陳詞指出,事件中3名顧客,包括死者陳宛琳,其血液樣本均驗出膿腫分枝桿菌。事發後,衛生署人員及警方前往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搜證,並在實驗室發現3人接受注射的點滴袋,以及負責監察血製品細菌情況的機器等。
控方指,該機器只能監察血製品是否含菌,但不能分辨內含哪種菌;而該機器中並無紀錄顯示,死者在接受注射前,實驗室曾作病毒細節測試。及至事發後,才有職員將涉案血製品樣本放進機器測試。控方續稱,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及其他政府人員,事發後到科研中心取證,於離心機等儀器檢出膿腫分枝桿菌,有關證據顯示涉案針劑感染細菌的源頭,正是該科研中心。
成功推銷獲1.2萬佣金
另外,控方提及DR醫學美容集團推銷CIK療程的手法神秘,例如規定職員只准向熟客推銷,避免將來需退款;規定分店內有關CIK療程的海報,不可面向街道,反映集團知道該療程有不當之處。控方又透露,若集團職員成功向客人推銷3次、共值16.8萬元的療程,最高可獲1.2萬元佣金,其他協助推銷的職員,亦可獲4,000元佣金。
控方斥被告一心牟利,為了賺錢向死者陳宛琳進行未經證實有任何功效的療程,又指集團創辦人、首被告周向榮曾以「DR之女無窮人,搵錢要用腦用心神」等口號,鼓勵員工努力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