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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3 11:27:00

佔中三子等9人涉妨擾案 申請撤銷煽惑他人煽惑罪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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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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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及另外6人,被控公眾妨擾等罪,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法官今日駁回撤銷煽惑他人煽惑罪申請。

各被告今日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應訊,上庭之前一起高呼「政治檢控可恥」。

區域法院法官陳仲衡頒下判詞,指煽惑他人煽惑的概念的確在普通法中存在,例如A煽惑B以煽惑C傷害D,A便可被控煽惑B以煽惑C,而這控罪可作延伸,直至最後一名煽惑者。法官續指,雙重追訴的概念早獲普通法法院承認,而事實上這概念也不難理解,且並非違憲,故駁回撤銷控罪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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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歲戴耀廷、58歲陳健民及73歲朱耀明分別被控3項罪名,包括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三子與兩名立法會議員45歲律師陳淑莊、47歲浸會大學教授邵家臻,以及兩名學聯前成員22歲的張秀賢和24歲鍾耀華同被控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28歲社民連議員助理黃浩銘獨自被控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61歲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則被控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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