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三年,部分保險公司將新冠確診加入保障範圍,保險投訴局去年接獲607宗索償投訴個案,按年升18.6%;當中59宗關於「確診保險」。有投訴人快測呈陽性並遵照14日的隔離令,但因未有按保單要求做核酸檢測,索償被拒,向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上訴亦失敗,該會建議市民投保時細閱保單條文,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59宗關於「確診保險」中,委員會已處理38宗,當中11宗和解,7宗支持保險公司決定。委員會提及一宗案例︰受保人去年3月快速抗原測試呈陽性,向當局呈報後獲發隔離令,須在指定地方隔離14日。受保人其後向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隔離每日現金保障」索償被拒,涉款7,000元。受保人再向委員會投訴,被裁定保險公司決定無誤。
保險公司理據︰保單條款訂明,診斷須獲相關檢測報告支持;隔離期間仍有條件做核酸測試。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主席徐福燊稱,快測是自我測試,無人監管,將陽性結果向政府呈報,便會獲隔離令,「無做核酸,無做任何另外機構提供的檢查,只跟政府說有快測,休息14天後工作,就不符合保單要求。」
保險投訴局去年接獲607宗投訴個案,最多索償糾紛的兩類保單分別是住院/醫療保險及人壽/危疾保險。在已審結的359宗與索償相關的投訴個案,涉及保單條款的詮釋、沒有披露事實、不保事項、賠償金額和違反保單條件,當中89人獲得保險賠償,涉及816萬元。委員會建議市民投保時如實申報病歷,做檢查、治療前先諮詢保險代理人,避免日後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