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元朗721白衣人襲擊事件,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7人否認暴動,案件今(12日)在區域法院續審。在庭上,控方指林卓廷在當日見港島出動大量警力,因此去到元朗挑起事端,令警方疲於奔命,對此林稱不同意;控方又指被告當日入元朗藉此攻擊警方辦事不力,林回應說「完全唔同意,點知佢咁耐都唔嚟,邊有水晶球呀?」
控方:當時警常被要求離開 林:通常警要求在場者離去
林卓廷接受控方盤問。控方指被告入元朗的目的非為保護市民,而是想火上加油,林則否認指他事前已聯絡警方,亦在場警告各人以及關心市民安危。控方質疑被告是否知道元朗居民有較多原居民,故可能比較團結時,遭法官陳廣池打斷,指事發的元朗市中心未必有原居民居住,並且原居民未必團結。
控方又引述反修例期間發生的警民衝突,指警察很多時會被要求離開現場。林卓廷則指不同意,並說相反通常是警察要求在場人士離去,他印象中有警察遇襲,但不記得細節。他又說,案發後才得悉有人冒認反修例活動發起者公布提及「得元朗得天下」假文宣,但他事前已經澄清。林卓廷又說記得何君堯曾表示就沙田和上水有人「生事」而擔心元朗,指何說過「打到片甲不留」等。案件明(13日)續審。
涉案7名被告,依次為林卓廷(45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控罪指他們在2019年7月21日於港鐵元朗站大堂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7人均否則一項暴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