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元朗721襲擊事件至今已逾5年,至今9名「白衣人」罪成,當中8人早前判囚3年半至7年,餘下46歲男被告鄧嘉民早前受審後裁定暴動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成,今日(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4年1個月。
至今14「白衣人」被控 9人罪成
被告鄧嘉民,46歲,報稱商人。他被控於2019年7月22日在元朗朗和路及港鐵元朗站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以及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們。
法官陳慧敏在判刑時指出,相信被告鄧嘉民與現場閉路電視拍到的人是同一人。他在現場扔了一盞燈和一根木棍,法官不接受被告辯稱藤條是現場撿來的,認為他必定是有預謀地將藤條帶到現場,因此裁定他有關罪名成立。
本案至今共22人因暴動等罪名被控,其中14人為「白衣人」,餘下8人為「非白衣人」,包括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早前被暴動罪成,他與其餘6人將於明年1月22日求情,2月27日判刑,另外一名「非白衣人」在今年4月受審後罪成,判囚3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