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9更新】新增林卓廷被裁定暴動罪成
2019年元朗721「白衣人事件」至今已逾5年,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7人因暴動案經歷超過50日的審訊,並於今日(12日)下午在區域法院作出裁決。結果法院裁定林卓廷等7名被告全部暴動罪成。《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指,林卓廷當晚開直播為「抽政治抽水」。
至今22人被控 8人屬「非白衣人」
7名被告同被控一暴動罪。案情指他們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7名被告包括:
- 林卓廷(45歲),罪成
- 庾家豪(35歲),罪成
- 陳永晞(37歲),罪成
- 葉鑫昇(31歲),罪成
- 鄺浩林(26歲),罪成
- 尹仲明(48歲),罪成
- 楊朗(26歲),罪成
官指林發帖文產生「磁石效應」
《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宣布裁決時指,林卓廷無可否認是非法集結的一員。他認為林卓廷的特殊背景和身份本可幫助緩解衝突,但當晚他卻呼籲人們不要單獨行動,並要求閘內的人「不要退,一退就會進來」,這顯示他並非調解者,而是煽動者。
法官指出林卓廷開直播是為了「抽政治油水」,提升其政治氣勢和知名度。他事前發布3篇帖文渲染黑社會介入,亦會產生磁石效應,吸引更多人入元朗,最終裁定林卓廷罪成。
案件於去年10月開審。控方在審訊中指控林卓廷當日故意留在港鐵元朗站,扮演領導者而非調停者的角色,質疑他到場是為了挑起事端,助長事態發展。辯方則辯稱,林卓廷的到場是為了保護市民,履行作為立法會議員的職責,並監察警方執法,而「非白衣人」的行為是出於自衛。
至今共有22人因暴動等罪名被控,其中14人為「白衣人」,8人為「非白衣人」。其中一名「非白衣人」在今年4月受審後罪成,判囚3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