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內地男子欲來港找富商李嘉誠學習不果,惱羞成怒下竟用鐵錘破壞長江集團中心地下招牌發洩,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他今日(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求情時稱「來香港係想搵李先生學習」,因一時衝動犯案。裁判官聽罷後判被告入獄6日,並表示「李先生就唔會無啦啦畀你跟佢學嘢嘅」。
官:李先生唔會無啦啦畀你跟佢學嘢
報稱無業的27歲被告羅恩祺,持雙程證來港。他承認於2023年8月22日在中環皇后大道中長江集團中心地下,無合法辯解而損壞長江集團中心的「中心」2個金屬字,該金屬字屬於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的,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案情指,他當日想去長江集團中心見富商李嘉誠學習,惟遭保安阻撓,盛怒下用鐵錘擊打並毀壞大廈招牌,保安見狀報警。他在警誡下承認,因為想見高級管理層而作出破壞。
在庭上,被告無律師代表,他在裁判官曾宗堯詢問下指,過去在內地任職市場銷售,月薪約4,000至6,000人民幣,現已離職,靠積蓄生活,錢包僅有2,000港幣,來香港「係想搵李先生學習」,因一時衝動犯案。裁判官回應指:「李先生就唔會無啦啦畀你跟佢學嘢嘅既」,考慮各種因素後,遂判被告入獄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