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今年10月起要求所有公屋租戶,在入住公屋後每兩年便須申報居住情況,以及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首批申報涉8.8萬個公屋租戶,今日(30日)截止申報。房署回覆指,截至昨日(29日),房署已收回近8.1 萬份申報表,回收率達92%,意味尚有約7,000份表格未收回。房署預料今日(11月30日) 截止期會收回更多的申報表。
房署早前公佈,截至前日(28日)仍有約1.3萬表格未收回,即昨日單日已有約6,000名住戶交表。
房署表示,如租戶拒絕或欠交申報表,房委會可向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租約,但房署會審慎處理這些個案,以不同方法聯絡租戶,審視他們是否有特殊情況或隱衷而未能準時交表。房署警告,如租戶蓄意拒絕申報或證實濫用公屋,定必終止租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