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租管已經實施超過兩年半,明愛住屋權益發展工作小組於八月至九月訪問了149位中西區、觀塘區、九龍城區、荃灣區及南區基層劏房租戶,受訪者整體的人均面積中位數只有45平方呎,團體形容比63平方呎的高度設防監獄更細;整體住戶租金中位數為5300元,最貴的地區為荃灣,達到5800元,而人均面積中位數只有37.5平方尺;整體平均呎租為46.39元,對比本年八月私人住宅平均呎租37.88元高出逾二成二。
51.7%最低劏房面積應大於10平方米
劏房住戶最希望政府介入的五大劏房標準分別為:消防安全、有窗通風、樓宇安全、衞生環境及獨立水電錶,51.7%受訪者不同意政府提出的7至10平方米的最低劏房面積,認為面積太細,影響身心健康,建議應訂於10平方米或以上,並必須確保業主有跟足相關標準。負責調查工作小組建議政府將規管業主安裝水電錶,納入為最低劏房標準之一。
97.3%無裝獨立水錶電錶
受訪劏房戶住得細住得貴,更疑被業主濫收水電費;調查發現,大部分受訪者的租賃仍未有跟足條例,近三成沒有簽約,51.7%沒有打釐印。97.3%受訪者劏房單位沒有安裝獨立水錶及電錶,只有一戶有正式的獨立水電錶,另外三戶業主更要求他們作代理人收取其他劏房住戶的水電費。85.6%業主無提供正本水電費單,工作小組指,反映即使劏房租務管制規定業主必須履行其權責,但劏房租客仍然面對業主不同的類型違規行為。
劏房戶︰業主隨意加電費
譚女士現居少於70呎劏房,指在簽約時業主拒絕打釐印,天花爆裂亦拒絕維修。她亦分享過往經歷,簽約時列明電費每度$1.5,半年後業主將電費加至$1.8;曾與業主理論,但被以重新裝修為由逼遷,擬取回按金時,業主指過去四個月電費加到$2.3,只能取回$1000按金。她希望未來最低劏房標準包括每家每戶擁有獨立水電錶。
工作小組指,自條例實施至2024年4月,差餉物業估價署(差估署)共接獲678個有關分間單位租務管制的投訴(當中包括透過表格AR3及AR4作出的投訴),反映數字同現實情況有落差。截至2024年10月,差估署成功檢控415宗個案,罰款都只是介乎400元至34800元,工作小組認為罰則過輕,致條例不會成為「無牙老虎」,形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