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修例落實「劏房租務管制」,建議訂立「2+2」保障租約年期,首兩年租約期間不得加租,租客有權續租兩年,續租時不可加租超過15%。運房局長陳帆表示,加租上限已平衡業主及租客利益;立法會過渡性房屋及劏房事宜小組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鄭泳舜則認為上限仍太高,建議降低「封頂」加幅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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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帆表示, 加租上限的15%是參考差估署過去的租金指數,並在平衡業主的私有產權及租客利益下提出的數字。他承認,修例未必十全十美,仍需時梳理,當局會再作跟進。
鄭泳舜倡設「起始租金」
鄭泳舜表示歡迎修例,但認為加租上限「封頂」為15%仍太高,強調現時市道「無乜嘢(物價)係加到15%」,「人工都無可能加到15%」,建議當局按公屋兩年加租上限10%作參考,並期望當局盡快推出「起始租金」方案,更能保障租戶權益。
被問到會否擔心業主在修例生效前大幅加租,鄭泳舜坦言感到憂慮,呼籲業主考慮到現時經濟低迷,不要加租,並促請政府盡快增加過渡房屋的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