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部都會區|政府公布加強版新市鎮發展模式,容許土地業權人申請原址換地發展。(資料圖片)
發展局今(28日)公布「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的修訂換地安排詳情,表示在維持政府主導發展和保障受影響住戶利益的前提下,更好善用市場力量為「北部都會區」提速和帶來更整全發展。
暫適用於古洞北及洪水橋等新發展區
發展局擬擴展「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安排至所有新發展區項目,並調低「原址換地」門檻,現時申請人需集齊指定商業或住宅用地內的十足業權,將調低至九成,住宅用地仍會維持最少4,000平方米面積的最低門檻。至於餘下不多於一成的私人業權將由政府收回,再批出予申請人,令合併發展的項目更具規模。
發展局解釋,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內普遍存有祖堂地等第三方土地,申請人往往難以集齊十足業權換地,而要避開有關私人土地,項目可能需要大幅縮減發展面積,甚至被分成兩份,令住宅發展不協調。
而在新安排下,發展商需要興建政府指定的公共設施,例如道路、公園和康樂設施等,而有關建造成本可以在補地價中扣減。另外,現時換地申請人須向受換地影響的土地佔用人作出賠償,新安排下佔用人可選擇政府的補償及安置方案,如果佔用人選擇公共屋邨或資助出售房屋安置,政府會要求申請人支付有關費用,料涉數以百萬元計。
發展局:修訂助減低前期成本
發展局亦認為,原址換地安排可減少政府前期平整土地開支,並可提前收取補地價,有利政府改善現金流。但發展局指難估計新安排下,將增加多少宗申請,以及相關節省的現金流數目。至於古洞北及粉嶺北發展區現時共18宗換地申請,有9宗不獲批或撤回,7宗正在處理,餘下2宗因符合今次修訂後的條件,尚未處理。
政府於今日同時發出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和作業備考,公布修訂安排詳情。政府亦會就不同新發展區的詳細換地申請安排,包括可申請原址換地的用地、申請準則及條件、申請限期等,適時發出適用於個別新發展區的作業備考。
另外,發展局擬擴大標準金額補地價安排,為全港約900幢1987年前落成的工廈提供常設的標準金額補地價選項,並針對新發展區以外新界農地推出先導計劃,首階段涵蓋元朗、北區和屯門三區現有新市鎮範圍,以及現有和擬議鐵路站附近一公里半徑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