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17日)起訴一名55歲手袋生產商文員,涉嫌收取兩名找換店職員共逾40萬元賄款,以選用該找換店為生產商匯款1.2億元。
被告龔凱,被控一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廉署批准被告保釋,將於本周四(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案發時,被告在手袋生產商創安企業有限公司(創安)任職文員,職責包括透過找換店將公司資金匯到内地銀行戶口,以維持業務運作。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期間,被告經許氏兄弟外幣找換有限公司(許氏兄弟)一間分店為創安處理逾430項匯款,涉及共1.2億元。被告涉嫌串謀許氏兄弟分店一名店長及一名找換員接受共逾40萬元賄款,導致創安使用該分店的匯款服務。
廉署調查顯示,被告每次為創安處理匯款後,上述店長及找換員均會將一筆200多元至逾20,000元不等的現金存入被告個人銀行戶口,總額逾40萬元。許氏兄弟查核有關帳目後被揭發事件。案件仍在調查中,廉署不排除進一步執法行動。創安及許氏兄弟將全面協助廉署調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