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就元朗一個小型屋宇(丁屋)物業發展項目懷疑涉及貪污詐騙採取執法行動,並於今早落案起訴有「村屋大王」之稱、榮佳建築有限公司(榮佳)負責人王光榮(72歲)、以及元朗區議員兼水蕉新村原居民代表程振明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指他們涉嫌在14年間串謀詐騙地政總署向項目批出多張建屋牌照,即是套丁,今日被押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兩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梁嘉琪押後至7月25日再訊,以待控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
在庭上,控方不反對保釋,王光榮和程振明分別獲准以50萬元及20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住在報稱地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以及每月到警署報到2次。
榮佳售出115幢丁屋 獲取逾10億
廉署指,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在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後,於現階段暫落案起訴王、程2人,相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不排除再有進一步執法行動。廉署稱,程振明自1996年起向元朗原居民收購「丁權」,以發展在水蕉新村內的丁屋物業項目,到2005年,他與王光榮控制的榮佳達成協議,合作發展丁屋項目,程振明繼續向原居民收購更多「丁權」,並安排他們申請在水蕉新村興建丁屋的建屋牌照。
控罪指王光榮及程振明涉嫌於2005年5月至2019年5月期間,串謀詐騙地政總署,虛報丁屋申請人是地段的唯一合法註冊業權人,又虛報他們從未與任何人達成協議轉移地段或權益,亦無意將丁屋政策獲得的權利,售予其他人或發展商,誘使地政總署批出建屋牌照。
廉署調查顯示,水蕉新村於案發期間興建多幢丁屋,並以私人屋苑的名義,以每幢市價900萬至1,300萬元出售,王光榮就售出的115幢丁屋獲取逾1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