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教師林麗棠,2019年3月因不堪工作壓力而墮樓身亡,死因庭裁定她死於自殺。時任女校長羅婉儀被指管理不善而遭解僱。羅入稟向校方追討逾860萬元薪金及要求復職,案件今(20日)於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何志賢聆案官把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6日再進行案件管理聆訊,下令雙方如有律師代表,需在今年11月6日或之前,取得大律師對整件案件的法律意見。
本案原告為羅婉儀,被告為東華三院東海小學法團校董會。被告方要求申請修改抗辯書,羅不反對但要求被告方逾期申請需承擔訟費,何官批准被告方在7月31日或之前完成修改並存檔法庭,下令有關修改抗辯書的訟費由被告方支付。羅沒有律師代表並親自到庭應訊,她表示正在研究會否聘請律師,被告方亦將會索取大律師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