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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歲裝修工人去年7月在一條行人隧道內毁撕「連儂牆」文宣時,涉嫌搶走青年的雨傘後襲擊對方,及將另一名市民的頭撞向牆。裝修工早前承認兩項刑事損壞罪、一項傷人罪及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監10個月,並須就損毁途人雨傘及眼鏡賠償共350元。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當時只是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並非有預謀,事後已深感後悔,並承諾不再接觸酒精飲品,希望法官體恤處理。裁判官表示,相信被告真誠悔過,但法庭不能容忍有人醉酒後作出違法行為,指事主沒有作出挑釁,卻遭被告打傷,因此監禁屬於唯一適當判刑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