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去年共收到89宗有關網購的投訴,今年頭兩個月亦已收到32宗投訴,其中部分商戶標榜「貨到付款」,透過派遞公司代收錢,令消費者減低戒心到收貨付款後才發現貨不對辦。

消委會提醒市民,網購時要選擇有信譽店舖。(消委會圖片)
其中一個個案,投訴人在時裝網頁以貨到付款方式,訂購一件聲稱是某英國品牌的外套,送貨當日支付429元予派遞員,打開包裹後發現是一件韓國牌子的同顏色外套,事主透過電郵多次與賣方交涉,但最終不了了之。亦有個案是投訴人以490元購買一雙鞋,收貨後發現左右腳尺碼不一,遂發電郵給賣家投訴,賣家指會委託派遞公司處理退款,投訴人於是退貨及支付58元運費,並向派遞公司追問退款安排,但對方只確定已經退件,不負責退款,投訴人翻查送貨單,方發現寄件人的地址是貨櫃碼頭。消委會將個案轉介海關跟進。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陳錦榮(圓圖)提醒消費者要提高警覺,選擇有信譽、網頁列有詳細營業地址及聯絡資料的商號,並要謹慎查證,同時要了解付款、退款、退貨等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