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本月22日起生效,截至昨日中午,有一名的士司機被法庭裁定干犯《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條例》下的表列罪行,分別為濫收車費、兜客及沒有將的士計程錶設定於記錄位置,被記10分。
運輸署表示,會密切留意記分制實施後的情況,與警方和司法機構保持密切聯繫,整理有關投訴及經有關法例所訂定的程序而在記分制下被記分的個案數字。
對於有建議指,政府應考慮強制所有的士必須在車廂內安裝攝錄系統,當的士司機與乘客發生爭議時,執法部門可提取相關影像檔案作為客觀的佐證,保障司機及乘客雙方的權益。署方表示,政府正研究建議的可行性,包括如何有效保障的士司機和乘客、私隱、牽涉的安裝和日常開支費用等,計劃今年內諮詢的士業界意見,之後再向立法會匯報。
原文刊登於 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