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公署今日(10日)在新界區拘捕一名涉嫌「起底」的40歲中國籍男子,正被扣查。
調查顯示,事主於年初向一名朋友借錢,並透過即時通訊軟件發送自己的職員證照片給對方;事主其後還清款項,並於3月中再向對方借款,但二人就事主是否已清還第二筆款項各執一詞。到上月初,有人先後致電及透過即時通訊軟件發送訊息給事主,要求他還款,否則會在社交平台發布事主的訊息;同日晚上,有人在社交平台一個公開群組發布向事主追討款項及作負面評論的帖文,並附上一張略去部分內容、屬於事主的職員證照片,當中披露事主的中英文姓名、公司名稱及事主照片。
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