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扶林6月初有巴士發生非禮案,涉事32歲男子在城巴7號巴士上層非禮女乘客後,車上一名休班女警長主動協助和看守疑犯,詎料疑犯突然發難逃走,更將女警長拖行至梯間及跌落下層,導致身體多處受傷。涉案男子早前已承認非禮及嚴重傷人罪,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26周。
32歲被告謝嘉豪,報稱任職電腦銷售員。非禮控罪指,今年6月4日,在西營盤皇后大道西262號外一輛城巴巴士上非禮女子X;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控罪則指,他同日於薄扶林道香港大學西閘外一輛城巴巴士上,非法及惡意傷害女子韓婉芬。
官斥被告明知可令女警受傷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不清楚女警長身分,並對事情感到抱歉。暫委裁判官朱文瀚則反駁,被告行為魯莽,明知自己逃跑很大機會將導致女警跌到受傷,認為案情嚴重,故分別以監禁28天和9個月作為非禮罪和傷人罪量刑起點。法官指,考慮到被告認罪,最終判處他入獄6個月兩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