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人員由去年12月23日至昨日(1月1日)在港島區展開代號「追捕者」的假期及除夕打擊藥駕及酒後駕駛行動,在區內主要幹道設置路障,截查823輛車輛,並向駕駛人士進行酒精呼氣測試。
其中一人涉藥後駕駛
行動中,5名年齡介乎29至37歲的本地男司機及一名35歲的尼泊爾裔男司機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涉嫌「酒後駕駛」被捕。另外,一名29歲本地男司機因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以及口腔液測試, 涉嫌「酒後駕駛」及「藥後駕駛」被捕。
警方提醒各位駕駛人士,酒後及藥後駕駛危害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根據香港法例,「酒後駕駛」及「藥後駕駛」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3年、罰款2.5萬元、並分别須停牌3年及5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