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今日(6日)上午約10時突擊搜查牛池灣村一單位,搗破一個懷疑非法百家樂賭檔。行動中,警員拘捕一名27歲姓廖本地男子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另外一名26歲姓蔡本地男子則涉嫌「協助經營賭博場所」被捕。至於單位內3名本地男子及2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0至68歲,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月上旬向警方報到。警員檢獲賭款及籌碼總值約50萬港元、小量枱櫈及約120副啤牌。
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任何人經營或協助經營非法賭場,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及監禁7年。而任何人士在賭場內賭博,亦屬違法,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罰款3萬及監禁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