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男裝修公司董事疑因金錢糾紛,涉於去年10月在社交媒體披露一對客人的電話號碼、及僱主名稱等個人資料,他早前否認兩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訊罪受審,今日(1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成為首宗經審訊後定罪的「起底」刑事化案件。裁判官余俊翔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3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控罪指,被告葉駿軒,31歲,報稱公司董事,被控於2021年10月19日及20日,四度在本港未經資料當事人男子X及女子Y的同意下,披露該當事人的個人資料,即其姓名、住址、手提電話號碼及其僱主的名稱,意圖導致該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或罔顧該披露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導致該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指明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