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0更新】律政司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任何有意圖煽動他人犯分裂國家或侮辱國歌的人士,以任何方式傳播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案件原本是由《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嘉信審理,但他涉及司法抄襲,改由另一名法官陳健強處理。案件早前開審,在今日(28日)下午頒布書面判詞,法官陳健強拒絕批出禁制令,表示不信納禁制令有真正功用,而且可能產生寒蟬效應。
特首李家超最新表示,已要求律政司研究判詞,並積極研究相關跟進工作。他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整個特區的責任和義務,又指國歌是國家主權象徵,不容侮辱及貶損。
指禁令或產生寒蟬效應
律政司代表到高等法院,政府申請禁止以發布《願榮光歸香港》作出的4項非法行為,包括意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等。法庭頒布書面判詞指,雖然基於國家安全應該批出禁制令,惟法庭不信納禁制令有真正功用,而且強制執行禁制令時,會與相關的刑事法律互有衝突,例如違反《港區國安法》罪行,須循公訴程序在刑事法庭提出檢控。
裁決又提到,法庭必須顧及言論自由的權利,尤其是禁制令可能產生寒蟬效應,動機清白的人士或會害怕違反禁制令的嚴重後果,而選擇不參與涉及該歌曲的正當活動,因此法官陳健強決定不批出禁制令。
早前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禁制令涉及國家安全,《願榮光》可以引起市民情緒,不能低計月有關歌曲的破壞力量;而代表法庭之友的資深大律師陳樂信就指,政府只針對非法行為,沒有全面禁播《願榮光》,網上平台亦不會以歌曲違法為理由而下架,質疑律政司的禁制令有何作用。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反對禁令,她早前提出抗辯,但遭法庭拒絕而未能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