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在高等法院裁決,被告唐英傑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3名國安法法官裁定罪名成立,星期四(29日)宣判。警方表示,昨日下午接獲金鐘道一間法院的職員報案,指辦公室受到電話滋擾及恐嚇,案件暫列刑事恐嚇,由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律政司:絕不容忍損害法治卑劣惡行
律政司表示,政府會嚴肅處理恐嚇法官的違法行徑,重申法官行使司法權力時,必嚴格依據適用法律和證據處理案件,並受到《基本法》保障,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因履行司法職能而被人恐嚇並威脅人身安全,特區政府必定嚴正執法,絕不會容忍這種無視法紀及損害法治的卑劣惡行,警方會將不法分子早日緝拿歸案。
較早時有報道指,3名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就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作出裁決後,司法機構收到電話恐嚇。司法機構回應表示,高度關注事件,強調任何試圖向法官施加不當壓力的行為,應受到嚴厲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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