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沙中綫工程在2018年被揭發有鋼筋被剪短等問題,總承建商禮頓建築昨在法院承認製冷機房工程嚴重偏離圖則的控罪,僅判罰款4萬元,惹來爭議。屋宇署今(28日)發文表示,留意到當中的質疑,表示署方正及律政司研究判刑,考慮應否就判決結果上訴,又說改控罪是為了爭取入罪最大機會。
稱兩項罪行嚴重性相若
屋宇署解釋,就沙中線項目紅磡列車停放處建造工程欠妥情況在完成調查後,根據結果及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在2020年5月就《建築物條例》下的罪行向禮頓提出檢控,惟在檢控過程中,律政司經考慮案情及相關證據後,為爭取最大機會成功入罪,遂於2023年6月修訂有關控罪。
署方強調,在修改控罪後有關案情及針對的事實基礎並沒有改變,上述兩項罪行的嚴重性相若,而最高刑罰亦相同可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3年,不存在修訂後的控罪較原有控罪為輕的情況,又指正與律政司研究判刑,考慮應否就判決結果上訴。
政府批有人居心叵測
至於政府就一日兩發稿,稱會繼續調查事件,並批評有人在毫無根據下誣衊稱「政府比較不希望在檢控中令港鐵捲入漩渦」,形容有關言論無中生有,居心叵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