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電子消費券已於周日發放,消委會至昨日收到42宗相關投訴,當中20宗涉及電子支付平台,其中Tap&Go「拍住賞」佔10宗,八達通則佔5宗,涉及「鎖卡」、下載不到現金劵或迎新優惠等。此外,有便利店、藥房及餅店向使用八達通的市民收取2%附加費,有商舖被指趁機加價或取消原有優惠,亦有保健服務行業要求消費滿3,000元才能使用消費券,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圖)批評有關營商手法不合理,「在整個電子消費券計劃下,就算消費者只想花1元,你都要收。」消委會指商戶的優惠及推廣種類繁多和不時更新,提醒消費者應細心比較,並留意當中的限制,看清優惠是否真的有「著數」。
另外,Tap&Go「拍住賞」就用戶在使用電子消費券時,因系統問題遇到不便致歉,指會在7日內為被錯誤扣款的帳戶安排退款,完成退款程序後會通知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