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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2 15:40:21

消費券2022|10年前曾提早取強積金 今收短訊通知被DQ市民感被「翻舊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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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2022|逾10年前提早取強積金今消費券被DQ,市民一頭霧水。(資料圖片)

第二階段消費券將於8月7日發放,若市民「已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則不符合資格領取新一期消費券。有市民今日(12日)收到政府短訊,指其曾提早提取強積金,不符合資格領取消費券,該名市民對此感到「一頭霧水」,正苦惱該怎樣「上訴」。

市民陳小姐(化名)向本報表示,今日突然收到一個由電話號碼「6059 1120」發出的短訊,短訊內容為:「由於你曾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提交有效申請以提早提取強積金,所以我們認為你不符合『沒有已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的要求,不會獲發第二階段消費券。」陳小姐坦言對自己遭當局DQ感到一頭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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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感覺似被翻舊賬如鞭屍

陳小姐指,自己約10年前曾提取強積金,政府在10年後卻以「永久性離開香港」作為拒絕其領取消費券的理由,她感覺彷彿「翻舊賬」,「冇諗過咁多年前嘅事都會被摷返出嚟講,好似俾人鞭屍咁」。她認為今次派發消費券給予市民,目的是為幫助市民和商家振興經濟,她本身亦因疫情以致收入大減,又稱自己只是住公屋的基層市民,消費券對其生活絕對有幫助,現在卻因曾提取強積金而被取消資格,她感到十分無奈。陳小姐又指,訊息中指明若有異議,可書面提交申述,但指引不清晰,現在惟有到處打聽可如何上訴,認為當局為小市民增添許多麻煩。

有市民收到DQ短訊

有市民收到DQ短訊。

政府發言人回覆傳媒查詢表示,登記人如曾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提交了有效申請以提早提取強積金或職業退休計劃下的利益,政府會認為表面上他們不符合「沒有已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要求,故將不會獲發第二階段的消費券,如登記人認為自己不是已永久離開或有意圖永久離開香港,可按短訊所示於14天內以書面向計劃秘書處申述,秘書處會考慮他們提出的理據及證明,覆核是否符合計劃的資格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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