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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3 18:41:31

理大衝突│19人否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男健身助教認暴動罪押2月14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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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19人否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男健身助教認暴動罪押2月14日訊。(資料圖片)

2019年11月18日理大衝突期間,有示威者從天橋游繩離開校園,事後警方於何文田一帶截獲7架車輛,當中19人涉嫌協助他人逃出理大,案件今日(1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惟其中有1名被告在開審後再承認暴動罪。案件押後至明天續審。

控罪指,男被告麥韜(25歲,健身中心助教)承認暴動罪。他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7日至11月1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九龍紅磡理工大學,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另被控的「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獲准法庭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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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18人均否認共七項控罪

同案其餘被告為何英傑(35歲,船務主任)、林斌(20歲,學生)、伍偉楠(22歲,學生)、冼宏俊(32歲,地盤工人)、林施雅(32歲,秘書)、梁卓鋒(23歲,建築工人)、陳俊鋒(20歲,理財顧問)、利文熙(20歲,學生)、黃筠喬(17歲,學生)、張頌熙(41歲,商人)、梁穎欣(30歲,銀行經理)、陳鎮洋(32歲,建築安全主任)、劉淑華(26歲,網頁設計師)、黃琪峰(22歲,學生)、林鑫濤(21歲,學生)、卓琬宜(18歲,學生)、黎靖言(24歲,項目助理)及陳宇晴(17歲,學生)。案件全部被告均否認共7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控罪指,他們在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與陳朗天、余冠廷、歐陽朗軒、梁巧儀、余卓賢、梁偉傑、陳卓倫、譚浩儒、張家樑、陳千行、李熹麟、李國明、張啟宗、嚴展翔及劉港聞,作出一項或一連串的行為,意圖妨礙香港警務處將會作出的逮捕,而被告知道前述逮捕會被作出。

早前承認暴動罪的被告為林斌、陳俊鋒、利文熙及陳宇晴,妨礙司法公正罪亦獲准存檔法庭;另否認暴動罪的被告為伍偉楠、梁卓鋒、黃筠喬、梁穎欣、劉淑華、黃琪峰、林鑫濤、卓琬宜及黎靖言。其控罪詳情與麥的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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