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多名食環署食安中心衞生督察,涉嫌濫用職權,沒有適當棄置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並盜竊該等食品,其中一名涉案衞生督察今日(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與同案4名被告一樣案件押後至11月6日再訊。
5名被告皆為食環署衞生督察
被告劉承軒(35歲),為食環署衞生督察,工作包括對食品進行輻射檢測。他今日承認於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期間,盜竊由食安中心購買作食品輻射檢測用途的食品樣本,違反《盜竊罪條例》,現已獲准保釋。同案另外4名被告陳映姍、林曉君、余鳳珍及李俊禧,年齡介乎29至38歲,同為食環署衞生督察,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今日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時沒有答辯。
未測試先計劃 攤分剩餘食品樣本
廉署早前接獲涉及食安中心人員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5名被告在測試前,已計劃私下攤分剩餘的食品樣本。其後人員在劉承軒的寓所檢獲多項未用作檢測的食品樣本,包括意大利芝士、罐頭法式燉牛肉及西班牙罐頭海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