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醫學美容集團於2012年發生美容事故,事件致一死兩傷殘,陪審團早前未能就負責療程的女醫生麥允齡(圖)的誤殺罪達成有效裁決,案件於今年重審,經個多月的審訊後,4男5女陪審員經約7小時的退庭商議,昨一致裁定麥誤殺罪成。法官今日聽取辯方求情,其間被告須還柙。
女被告麥允齡(38歲)被控於2012年10月10日,在港與周向榮和陳冠忠,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陳宛琳(又名陳愛蓮,46歲);事故中另有兩名傷者。麥昨聞判後,向到庭旁聽的親友擰頭,步離犯人欄時向親友道別。
控方案情指,被告案發時受僱於DR集團,而DR集團案發時提供CIK療程(細胞因子誘導殺手細胞治療)。該療程先向顧客抽血,再於實驗室培植,後將血液製品重新向他們注入,聲稱可增強免疫力。
當中女死者陳宛琳自2010年起光顧DR美容集團,2012年10月3日接受CIK療程,其後不適,至同月10日器官衰竭死亡。案中另外兩名顧客教師王靜波和清潔工黃鳳群,亦接受療程後不適,王靜波雙腿和4隻手指需截肢,黃鳳群腳部受傷影響行走。
控方指,麥身為醫生,違反謹慎責任,沒有為陳宛琳的安全採取合理謹慎措施,構成嚴重疏忽,是主要致死原因。
同案的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和實驗室男助理陳冠忠,於2017年被裁定誤殺罪成,分別被判囚12和10年。當年審訊時,第三被告麥允齡因陪審團未能達至大比數的有效裁決,法庭下令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