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好奇,經常問朋友:你總是要求另一半這樣那樣,你自己達到那些要求嗎?大家都很誠實,答:我不可能。例如有人規定另一半不可與異性單獨約會,即使公事上有需要,也必須跟同事一起與異性客戶吃飯,這點聽起來實在不可思議,但真的有人逼著伴侶這樣做;我問當事人有沒有遵從這類規矩,他/她便振振有詞的說不這麼做,對方便有機會出軌,自己當然毋須遵守。對著這種人我真的無言,你做不到的卻勉強對方做,長此下去誰也沒有耐性待在你身邊;而且我見過太多出軌的人,根本任何規矩約定都沒有用,問題是對方還愛不愛你,而非你是否控制得了他。
我選擇了另一種方法跟伴侶相處,很久以前我便對自己許下了諾言,無論他是誰,我一定要對他很好,給他幸福。我是這樣對人的:
我很喜歡烹飪,經常會煮可口的食物;
雪櫃裡經常儲著他想吃的東西;
家裡永遠整齊清潔,他從不需要處理任何家務;
從不過問他的財政;
從不過問他跟誰在一起,他有絕對自由獨自去任何地方旅遊…
當然各人有各人的相處方式,因為我也不喜歡束縛,這樣的相處方法我覺得比較舒服,所以我便選了這種。
說到底我只想做一個我自己也會愛上的人,如不,我也不好意思要求其他人愛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