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已久的黎智英違反《港區國安法》案終於開審,預計長達八十多天的審訊揭開序幕。全港市民聚焦在為黎智英辯護的律師團隊,會使出什麼招數,為其老闆脫罪。
經過十多日的聆訊,多位與黎智英共事多年的戰友,在法庭上力數他勾結外國勢力,在短短十年間,企圖利用西方媒體,和當時的蘋果日報形成的內外輿論勢力,刊登煽動文章,組織及鼓動支持者反對特區政府的施政,迫使時任特首的林鄭月娥下台。同時,黎智英在2019年黑暴期間成立「重光團隊」,提供大量資金、物資給黑暴份子破壞社區設施。
重要的是,黎智英出訪歐美國家多次,要求其領導人跟隨美國制裁中國。眾所周知,黎智英是反中亂港事件主要策劃者、參與者和幕後推手,作為外國反華勢力的代理人,表面上出訪他國,實則就是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面對鐵證如山,及親信的倒戈相向,黎智英勾結外國,做出叛國行為已成定局。不過,以美、英兩國為首的外部勢力仍在黎一息尚存之際,在法庭門外,企圖利用西方媒體的輿論,干擾審訊。
歐美政客以所謂「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的名義,不斷攻擊抹黑香港《港區國安法》,指特區政府是惡意起訴黎智英等反中亂港者。政客們又借故抨擊中國損害了香港特區的自治權及違反《中英聯合聲明》,違反基本法承諾,剝奪港人權利和自由。歐美政客企圖借黎智英案件,再次搖起攬炒旗幟,鼓動支持者使用抗爭招數,迫使特區政府釋放黎智英等反中亂港份子。
最可惜的是,歐美國家的「大力支持」,只會弄巧反拙,讓全港市民感覺此地無銀三百兩,加深黎智英與歐美國家的關係,從而迫黎智英走投無路。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55條,假若出現案件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政府或駐港國安公署提出,並報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就由駐港國安公署行使管轄權,負責立案偵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的檢察機關行使檢察權,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法院行使審判權,而案件的立案偵查、 審查起訴、審判和刑罰的執行等訴訟程序事宜,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
假若歐美政客仍繼續指三道四,無的放矢地抹黑特區政府和駐港國安公署,做成社會出現混亂情況,駐港國安公署就可依法將黎智英等人移交內地司法機關。
筆者認為,歐美政客在法庭外大吵大鬧,無非是假做外國勢力介入案件情況,迫使駐港國安公署介入,將已沒有用途的黎智英等人,發揮他們最後的剩餘利用價值,送到內地審訊,從而讓歐美國家對中國發動新一輪經濟制裁,繼續抹黑中國,從中賺取「政治紅利」。
林偉文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
深水埗區議員、特許測量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