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傳媒行業,特別是一些爆料的週刊,都是些吃八方飯的人,穿插在光明和黑暗之間,浸淫在灰色地帶中,和五色人等,紅(國家隊)、黃(反中人士)、藍(愛港愛國政府中人)、白(文化人)、黑(江湖中人)都要沾上關係。
還有還有,就是那些富一代和富二代,我覺得他們是最難纏的。這次我就想講我認識的一些《百厭富豪》,他們這看過我在週刊寫的爆料故事之後就開始向我埋手了。
「喂,得閒帶我去睇睇見識下啊!」他們口中的見識當然不是甚麼藝術節開幕,或者冠蓋雲集的場合啦!要是這樣當然好辦。
他們要看的就是在深圳的著名Fing頭場《夜貓》這樣的龍蛇混雜之地啊。
好吧,反正他也知道這些是甚麼場所了!我在這裏再補充一下吧。這些夜場連香港一些江湖大佬上到去都不敢輕舉妄動,曾經試過有十多名香港叫做有頭有面的大哥上到夜貓,看自己人多勢眾啊,就玩得十分興奮,漠視在場的其他人士,還和他們在舞池上發生肢體碰撞,衝突旋起已經被人用手槍指住頭部全部趴在舞池上,大哥即時變了哥,被羞辱一番後乖乖的閃人。
所以說,我認識的這位百億富豪他要上去觀光,我真的頭都脹了。由於他十分認真,我屢勸無效只好安排!
為安全計,又要滿足他一點點的好奇心,首先我和深圳的一些公安朋友預約好,要他們充當一下臨時保鏢,當然他們都是刑偵人員,槍炮不離身,這是為突發情況買個保險,第一是現場的保護,第二是由于富豪是公眾人物,不少人也認識他,萬一有心人將他綁票了那我真的百辭莫辯,警方會將我列為同謀也說不定啊!
好了找來了陀槍保鏢之後,他們也建議切勿去夜貓那些場所,萬一出事時,公安也不一定罩得住,分分鐘會引起槍戰!
於是乎我就和富豪說,有一間和夜貓差不多的,也十分好玩的,但由於時間問題,我們會早一點上去吧。
那天吃完晚飯後,我就和富豪乘搭它的兩地牌七人車過關,到深圳佳寧娜樓上一間卡拉OK活動活動,當然那衹是一間普通的卡拉OK,但由於非常多的女接待員,也算有點氣氛,和富豪進入包廂後,他覺得沒甚麼趣於是就到舞池那邊看看,我和兩名公安朋友亦步亦趨不敢大意,舞池上小貓三倆,他看得沒趣就問是否來錯地方了?我只好騙他說時間還早著哩老闆。
由於他不喝酒,和他在房間聊了一會後,他意興闌珊,說回香港了,還埋怨我們安排不好,至此我才放下心頭大石。
另外,也有一個百億富豪,他要求我帶他去旺角砵蘭街《觀鳥園》走走,我說一下甚麼是觀鳥園,就是旺角街頭很多由集團控制的妓女,都會由馬伕帶著上不同的公寓接客,在一個十字街頭,四個角落都會有很多鹹濕佬在看著妓女來來往往,所以叫做觀鳥園。
我說這樣吧,我用一輛狗仔車停在街旁,你拉開那些隱蔽的窗簾往外就可以看看個夠了,他不滿意安排說算了,真的是算了好!你説我容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