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工的日子尚算幸運,做過的公司都待我不薄,我也努力回饋,讓他們對我的投資獲得理想的回報。我最後做的一份工,十多年間我的報酬便升了兩倍多,但公司的盈利卻翻了好幾十倍,相信我交出的成績表是對得住公司的。
自問是一個不錯的員工,我當時真的把公司當作自己生意般經營,不然應該會留力,爆數的結果只會令目標訂得更高。事實上,經營業務是我的嗜好,沒有太介懷自己的報酬。創業初期我也的確試過有一段時間沒有收取報酬,現在也經常以「義工」身份參與其他公司的業務討論。
我很喜歡思考不同行業,不同企業的商業模式,如何能在自給自足的情況下,為社會提供價值,為人們提供職位。當我發現和主流商業模式不一樣,仍然能夠生存,甚至生存得更好的時候,我會很興奮,這就是我現在經營這個集團的動力。
我不是一個愛計較的人,在我的打工生涯中,從來沒有和上司爭取更好的待遇。我常認為,香港是個自由市場,如果我值得某種待遇,公司不願意付出的話,自然有其他公司願意。而且我的心思都放在如何令公司生存得更好,同事生活得更好,只要能做到這兩項,自己的待遇也不會太差。
我知道像我這樣的上班族,其實並不多,而且我最後也脫離打工一族,所以要聘請類似的員工,其實是很困難的。當我成為老闆後,並沒有奢望能聘請到這樣的人,我只能把這些人,變成我的合夥人,讓他們成為老闆,給予適當的資源,令他們跟我合作,比自己創業更好,而我也的確凝聚了一群這樣的人。 廣告人/周二、四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