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高層或知名人士盜竊的新聞時有報導。從心理學角度看,可理解成:犯罪心態、壓力爆標、偏差行為……
大家可曾想過:其實在職場中,有很多看似正常,但危機重重的工作,打工仔很容易誤闖盜竊陷阱,最終墮入法網。
今期,筆者以三個所見所聞的個案,跟大家重溫一些在您身旁遇過,甚至您本人也經歷過的處境。
【混賬的兩個荷包】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荷包,也忘記了從何時開始,身兼兩職,要為甚麼:班會、學會、活動籌委 (例如:旅行) 、長大後職責所在的:簿記 (會計文員) 、代收款項 (如保險從業員、各行各業的銷售員) ……等,這些都是要代收現金,也可能要短期保管著這些款項。
倘若您公私分明,把現金存放在兩個獨立的荷包,而且每次公款進出的事項都清楚記錄,金額準確,這只是一個很機動的流水賬而矣。只是,理論歸理論,現實總是變化萬千。
例如:在公款的荷包中,在需要跟面前的客戶找續,散錢不足;而您私人的荷包中,剛巧有相應的散錢,此時,為了方便,也為了趕快處理跟前的客人,兩個荷包就開始混賬起來了!周朗,你小題大做啦!不跟私人荷包找換,也要到銀行或別的商店找換啦,有甚麼問題呢?例如:倘若您能把公款的1000元取出,然後清楚地跟私人荷包兌換,這樣當然妥當!這個交易的方向也較穩妥!匆忙中,您可能省卻了上述的步驟,直接從自己荷包中提出散錢,找續予客人,這樣,就算事後忘記歸還,公款的荷包最終也只是超額了。
出問題的情況剛好相反,甲君在私人事務上不夠散錢,卻發現公款荷包有,而他卻貪方便直接從公款提取,並沒有獨立的兌換步驟,致命的就是交易過後,甲君卻把事情忘記了!這時,公款荷包的結餘就是不足,他經已不知不覺掉進陷阱了!從另一個角度看,甲君是涉及盜竊了公款!
【送樣版】
這個例子是筆者早年的一個親身經驗。曾是玩具工程師的我,辦公室在香港,公司在國內有兩所工廠。中港往返就是我們的正常生活。有一次,我如常執拾文件和樣版,帶著疲倦的身軀準備離開辦公室,在熟悉的走廊上,有兩點跟平常不同:時間經已是晚上十時許、夜班的保安有點陌生……當我向他點頭,準備擦身而過之時,他問:「先生,能否打開你的袋讓我檢查一下?」我雖然未曾有這經驗,起初不以為然,按著他的指示……他再問:「先生,這是經已包裝好的完整產品,請問你能出示《出閘紙》(Gate Pass)嗎?」我才恍然大悟。
現實情況是這樣的:我袋中的完整包裝產品,是仍未生產的樣版,它是由海外總公司寄過來,給我們參考的外觀樣本;當時,我正準備明早親自帶上國內工廠,跟工廠的同事開會……《出閘紙》方面,一般由經理級或以上簽發,上面清楚註明:產品編號、數量和原因。我慣常也會準備這張文件,給經理簽署,例如:要把一箱24只的成品寄往坊間化驗所做檢測;但當天晚上,這外觀樣版不是零件,而是完整包裝好的,仿如成品(貨品) 質素。
噢!我掉進了從公司盜竊貨品的陷阱了!是!表証上的確是!當時,我只好致電上司(經理),而他則馬上致電保安部主部,由他再正式知會我眼前的保安員,我才收拾背囊,離開公司。事情擾攘了近半小時,我並沒有遷怒於保安員,坦白講,當時有點惶恐,也帶著好奇!何解我在這公司做了接近2年,一直都有類似的行為,而從未被人查問過呢?
【應丟不丟】
無論是生產商、貿易公司、零售店、以至是餐廳食肆、甚至乎食環處、海關,都可能要丟棄貨品 (在政府部門則傾向是証物或充供物資) ,倘若上述物資,在乙君管理的工作範圍,離開公司後,而在完成丟棄任務前後,有某些被乙君特別安排了,例如:放上自己的車上、背囊裡、甚至被送往友人的地址……。這個「應丟未丟」的安排,絕不能視作為「環保」、「唔好嘥」!乙君也經已墮進盜竊的陷阱了!
從三個例子中,筆者個人認為:乙君最難脫罪。表証來看,他仿似是有計劃進行的。
【護身符】
嘩!各位讀者看到這裡,會否額上有些少汗呢?筆者全部都是把一些無心之失,略為整理,然後敘述出來。我相信:類似的例子有數之不盡!
那麼,作為打工仔的我們,有否一些簡單的「護身符」可保平安呢?是否全部工作都不承擔?少做就少錯!不做就更加不會錯!當然不是啦!
筆者認為,請大家參考上述《送樣版》的例子,跟您的上司保持良好溝通,可以的話,除了口頭溝通外,最好有一張書面的記錄,它就仿如《出閘紙》的功能,成為您的「護身符」,保您出入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