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寫一系列分析黃色經濟圈的文章。開始前,想先從另一角度去看這個經濟圈。在今天非黃即藍的香港,另一角度看的就是黃色經濟圈以外的另一國度。嚴格來說,這國度不算是個經濟圈,我姑且叫它做藍色共榮圈。
藍色共榮圈的商界代表人物,應該是美心集團的伍淑清和福建幫的林子峰吧。為甚麼不是優品360(2360)的林子峰呢?因為伍淑清其實不是美心集團的伍淑清,而林子峰其實亦並非福建幫的林子峰。
說穿了,這藍色共榮圈,其實是帶了黃色眼鏡才看得到的藍色虛擬世界。共榮,美心集團在內地的業務與伍淑清的一言一論共享繁榮;共辱,優品360在香港的生意卻與福建幫的所作所為同受折辱。
問題來了,美心其實早跟伍大小姐割席,信德集團(242)反而從來與何大小姐齊上齊落,「裝修」為甚麼只針對肯割席的前者?另一方面,正當伍淑清對港青的批鬥愈演愈烈,林子峰對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言論卻愈描愈藍,「火魔法」為甚麼又從福建燒到優品360?
黃色眼鏡大近視。欄友曾國平對黃色經濟圈的前境不太樂觀,原因正是他認為店舖是黃是藍,黃絲消費者不容易搞得清楚。我比較樂觀,因為藍色共榮圈的例子告訴我們,店舖是深藍還是淺藍,黃絲裝修者也搞不清楚。這樣是不對的,但從客觀效果的角度來看,替藍色共榮圈裝修就是成功恐嚇其他藍店噤聲,是否準確施行懲罰反而是其次。
我要再次強調,這樣是不對的。已故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貝加(Gary Becker)的「罪與罰」理論卻一早強調,即使寧枉勿縱的懲罰本身亦有阻嚇作用。同樣道理,即使黃色經濟圈寧縱勿枉,當準確辨色的成本過高,黃絲支持他們眼中的黃店始終有鼓勵其他店舖變黃(或扮黃)的客觀效果。
然而,英語世界有「Let the punishment fit the crime」之說,而芝大罪與罰分析的「邊際阻嚇」(marginal deterrence)便是支持此說的經濟理論。
脫下黃色眼鏡再看真一點,寧枉勿縱雖有阻嚇作用,卻有違「邊際阻嚇」的經濟原則。把伍淑清的言論算在美心頭上是否「濫捕」,我不敢說。把林子峰的言論與伍淑清的一視同仁,違反「邊際阻嚇」原則的後果,是削弱藍色共榮圈的經濟效率,這樣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