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個的士團體聯同航運交通界立法會議員易志明,由於不滿政府推出「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並且要立即停止白牌車平台在港營運,以保護的士行業的權益,上周到政府總部外請願,而在昨天,又在非繁忙時段罷工3小時抗議。
根據政府方案,罪行會按嚴重性劃分三級:10分、5分、3分,濫收車費、毀損或更改的士計程錶記10分;兜客、兜路及釣泥鯭等記5分;拒發收據記3分,任何兩年期間累計被記15分,會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一段時間。
的士業議會主席黃卓邦說草案存在灰色地帶,難以就兜路等違規行為舉證。這是事實,但也可無解決:規定使用Google map或高德地圖,而今日的士車cam幾已成必然配置,非但保障乘客,也保障司機。民建聯議員陳恒鑌更建議設立的士中央雲端車輛攝錄系統,執法人員有需要時取用。
但從另一方面看,的士團體主要是車主團體,只不過是利益集團,和的士司機的民生全無關係。
說穿了,今日的士司機入行幾無門檻,收入相等於最低工資,只是勝在自由自在而已。在如今低下階層接近全民就業的大前提下,不當的士司機,去找別的工種,一點困難也沒有。
的士團體往往把的士司機擺上枱,不過一來是欺騙政府無知兼無能,不知民情和真相,誤以為其政策會影響到的士司機的生計。二來以1984年的士暴動為本錢,實際上,當年不同今日,當年開的士還勉強算是一技之長,有牌者的數目比今天少得多,而且當年也是由車主付錢搞暴動,但相信以今時今日的政治局勢,沒有人會再敢搞一次暴動。
如果違例記分制通過,推理是:的士司機的門檻增高,減少了數目,收入會增加,車租則會減少,因而對守法的司機有利,車主則會受損,這才是車主抗議的真因。
至於網約白牌車政策,則要等到政府對兩位Uber司機的官司完結,法院定下案例,才可行動。政府不早早主動立法處理,固然是顢頇,但要解決,也很簡單,反正政府咁窮,白牌車發牌,年費幾萬元,司機必須有的士牌,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