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土皆豪無紳不劣?種種歷史原因,時至今日,新界原居民仍比其他香港人多了些特權。我說的不只是廣為人知的丁權,還有祖堂地的權益。俗稱「阿公地」的祖堂地,是泛指由傳統組織(例如家族或堂)而非個人擁有的新界鄉村土地。
除了祠堂、廟宇及祖墓等,原來新界不少農地亦屬祖堂地,而祖堂地的收入一般是用作支持祖堂運作及該族村民福利。1898年後才來港定居的非原居民,這些福利不是屬於我們的?
打土豪,分田地。最近政府以《收回土地條例》回收三幅新界私人土地興建資助房屋,有傳媒調查發現其中一幅位於元朗的私地,最大業權擁有者並非甚麼「地產霸權」,而是祖堂「朱震川祖」。報道還訪問了十八鄉鄉事委員會前主席梁福元,梁透露,早在二、三十年前已有人嘗試不同方法替發展商收購這祖堂地皮,發展遲遲未能成事,他這樣解釋:「現時要百分百子孫同意,一個反對都唔得。但不會齊心,有些不等錢使,有人認為不到價,最終賣唔成。」
今次收地事件最重要的效果,可能是以往認為不到價的祖堂地持份者,將會更積極賣地。然而,被問到若有子孫移民如何賣地,梁表示若找不到這個子孫同意,便無法賣地。以「朱震川祖」為例,朱震川祖合共有200至300多個男丁。即使收地風險導致認為不到價的祖堂地持份者更積極賣地,始終解決不了找不到聯絡不上的子孫一致同意這個問題。
翻查法例,《新界條例》其實沒有訂明每位持份者必須一致同意才可出售祖堂地。因此要解放新界土地生產力,分田地其實不一定要打土豪。梁福元建議,政府可與鄉議局討論降低出售祖堂地門檻,由100%子孫同意降至80%或90%。坊間另一建議,是以每房為單位清楚界定轉讓權來表達出售意願。是的,「阿公地」顧名思義就是「阿公」的。轉售交易費用不菲,皆因「阿公地」的產權比一般農地更不完整,而非「祖堂霸權」逢地必囤。像梁福元一樣的原居民,已多次表達他們願意賣地配合新界發展。無奈,新界祖堂事務工作小組自2018年成立以來,幾年間政府卻還未下定決心解決「阿公地」的產權不完整問題。以「打土豪分田地」的思維代替完善《新界條例》有關祖堂地的產權制度,政府作為「規劃霸權」是一錯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