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足球的轉會市場十分暢旺,轉會費紀錄破完又再破,作為「中間人」的足球經紀就當然是盤滿砵滿。這幾年不時都會聽到有球星以幾千萬,甚至過億英鎊的身價轉會時,他們的經紀同事都會收到天文數字的佣金,有部分的佣金更接近轉會費的40%。
另外,有傳媒亦報道去年足球經紀等行內的「中間人」,透過球員轉會等在英國賺取了超過2億2千萬英鎊的佣金。
正如很多其他行業的「中間人」 一樣,經紀兩個字,在很多人眼中都帶點負面的意思。
一方面這些「中間人」的工作好像可有可無(地產舖的經紀不就是帶人去睇吓樓),但另一方面,他們每單成功的生意的佣金卻十分可觀(尤其是在現時樓價高企的時候),所以大眾都對不同的行業的經紀沒有甚麼好印象。
於是,最近英超就提議把轉會市場改革,當中除了要求足球經紀都要考試攞牌和每年做一些財務報告之外,最大的改革是球員轉會時的佣金由誰來付的責任問題。
以往大球星轉會時,那幾百甚至過千萬英鎊的佣金是由球會來埋單,但根據英超的改革方案,將來這些大球星轉會時,佣金將會由他們找數。
問題是,如果只是改由球員付佣金會對轉會市場有甚麼影響?
我認為影響不會很大。熟悉稅負歸宿的朋友都會知道,名義上政府要求僱主代付或僱員自己付薪俸稅/強積金,打工仔最後落袋的實質人工都是一樣,因為最後決定實質人工或者是僱傭雙方真正要付責的稅額是由勞力的需求和供應彈性決定。
同樣道理,即使球星們不用為天文數字的佣金找數,你估他們的新東家不會在他的人工裡作「調整」嗎?相反,假如將來球員要在轉會時向他們的經紀付佣金,他們亦會要求新球會多付人工以「補償」他們的損失。
到最後,球會要為新球員額外付多少人工,球會和球員雙方各自真正要付的佣金還是由雙方的牙力多少或需求和供應彈性高低來決定。可以想像,如果兩年前普巴要為當時轉會到曼聯時的佣金(據報多達4千多萬英鎊)找數,他現在的周薪比現在的30萬英鎊還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