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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9 11:11:00

盡快立法 減低建造業欠薪拖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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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業欠薪、拖款事件備受社會關注。

建築業欠薪、拖款事件備受社會關注。(資料圖片)

近年,建築業欠薪、拖款事件愈來愈多。建造業總工會在7月接獲逾500名地盤工人求助,指被僱主無理拖欠薪金,事件涉及超過10個地盤,涉款額逾3,000萬。工會於7月25日召開記者會,希望引起社會各界關注建造業的行業陋習,整頓行業風氣及保障工人權益。
特區政府於5月向立法會提交《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草案》,旨在針對上述問題訂立機制,改善建造業在合約方之間拖延付款的問題。法案委員會已召開三次會議。有關條例草案的條文,現行建議條例賦予局長發出指引的權力,讓提名團體自行撰寫細則。然而,這種做法存在一定的被動性和間接性。我認為,應要求提名團體在撰寫細則後,將其提交給局長批核。這樣的做法並不會阻礙團體自行撰寫細則,而是增加一個審核步驟,確保細則符合相關要求。這樣,局長可以更好地控制細則的內容,避免未來因細則不合適而需要取消註冊的情況。局長擁有最終的批核權,可以在細則不合適的情況下,及時進行修改和調整,避免因細則問題引起的不必要的註冊取消問題。
此外,我留意到「樓宇更新大行動2.0」下的一些樓宇維修工程中,建議條例對小型工程進行了豁免。然而,在大型維修方面,現行政策仍存在一些需要改進的地方。首先,關於時間緊迫的問題。根據條例第31(2)(b)及32(2)(b)條,實際上提供了超過20天的機制。雖然按照20天行事是最理想的,但現行條例已經提供了足夠的靈活性,業主立案法團可以根據需要舉行會議並享有彈性。第二,條例的主要目的是解決因未付款而引起的問題,而不是處理合約糾紛,因此應更專注於如何快速解決相關各方的付款問題,而不是糾結於合約糾紛的細節。
現行的爭議解決機制無法有效解決問題,因此才需要通過立法的方式去快速處理爭議。市建局的範本合約雖然已訂明爭議解決機制,但在實際操作中仍存在相當程度的困難。因此,立法的目的是為了提供一個更有效、更快速的解決途徑。希望相關部門能夠認真考慮和評估這些建議,以期在未來的政策制定中得到改進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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