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臨床心理學家—何沐萌博士
銘叔因為先天發育不良年幼時被評為輕度智障及肢體傷殘。年輕時,他的自理能力很好,工作能力良好深得僱主喜愛,完全不需要家人粗心。年月過去,銘叔身體日漸退化,用上助行架後便開始轉往庇護中心工作。隨著母親狀況轉差並失去了照顧自己能力,銘叔在無可奈何下被安排入住殘疾人士院舍,自此以後銘叔可自行外出的機會也越來越少。
「姑娘,我好想返屋企,我每日都數日曆幾時可以返去見媽媽。」
每月能與近百歲的媽媽見面是銘叔日夜期待的事,回家不單單是因為想念媽媽,亦是代表他能回到一個完全沒有歧視,一個全然接受他身心不足,一個無條件愛他、屬於他的家。
去年疫情爆發嚴重,院舍無可奈可下暫停銘叔每月回家渡假安排。於差不多時間,銘叔收到姐姐通知媽媽需要入院做手術,在銘叔追問下家姐轉述醫生診斷,表示媽媽不用做手術,知道後銘叔也放下了心頭大石,打算儲起工資於下次回家時給媽媽買最喜愛的白糖糕。怎料兩星期過去,姐姐通知社工媽媽已經離世,銘叔得知後被嚇得反應不過來,整晚坐在窗邊發呆。
「姑娘,媽媽死咗,我唔知點解會死咗,明明話轉好唔需要做手術。」
「我無咗個屋企,媽媽帶我嚟呢個世界我要好好孝順佢,我無做好,媽媽死咗,我唔知姐姐會唔會唔比我去葬禮。」
談生說死一點也不容易,一個家庭失去至親時每位成員都帶著不同的哀傷情緒,當自己也未能好好處理時我們會傾向把自己情感的部分封鎖,避免不去討論及解釋以保護自己不用去感受那種撕心的痛。
普遍市民對智障人士認識不足,誤以為他們沒有感情亦不能理解生死概念,就算解釋也不會明白,以至智障人士家人都傾向不安排道別或不安排智障人士出席葬禮。也許在普世價值裡智障人士的工作能力或生活技能不如一般人,但他們也是血肉之軀,有愛有感受,也需要被重視。
若家人選擇免去他們的知情權,不容許他們以自己的方式去道別,這是否扼殺了他們生而為人的基本權利,在哀傷的經歷上帶來了永不能彌補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