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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6 06:00:00

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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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幾何時,我們都篤信專業,覺得專業不單可以改善自己生活環境,甚至令社會更有能力去幫助不同階層的人。所以我們自幼開始,就嘗試往專業這條路線出發,例如小時候大部分同學仔在說「我的志願」時,都總會第一時間聯想到醫生、消防員、律師等等專業人士的角色,希望有一天無論家人、社會、甚至自己都會為自己成為專業人士而自豪。


而人越大就越知道,除了成為專業人士之外,內在修養是相當重要的一環。於是我們就不斷去尋求心靈的提升,例如常常去看一些心靈雞湯書籍,又或者去認識一些導人向善的宗教,說一聲「我是基督徒」背上十架,藉此希望成為更完全的人。


從來,普遍社會都會認為穿西裝的都是高層,返教會的都是好人,做得律師一定高智能,而法律必定一視同仁。但原來這些看似的定律不是必然的:學位原來可以用錢買的;口說跟隨基督,常常掛耶穌在嘴邊說自己有多慈愛但家裡卻拜偶像,甚至透過公眾傳媒講打講殺宣揚暴力;身為律師,連「獲得執業律師資格」跟「執業律師」都未分得清楚就虛報執業資格;明明「殺」字比「奪」這個字更殘忍更暴力,但曾任資深大律師的律政司長卻持相反意見;那邊73歲老翁因生活壓力虛報年齡做保安員而被判入獄4個月,這邊有律師涉嫌虛報資料發假誓還知衰地偷雞更正網站資料,但至今仍未被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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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陣子的香港,幾乎都因為專業而累事的。我們真的還要相信專業幫到社會?現在常常領導建設美麗香港的人,明明絕大部分都擁有高學歷及不同的專業資格,何解今天的香港仍這麼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