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昨日公布「舉報濫用公屋獎」計劃,並將於本月15日實施,如果憑舉報人提供資料,成功向濫用公屋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房委會將向參與計劃人士提供最高3,000元現金獎勵和感謝狀。此計劃除了能夠實際收回難能可貴的公屋資源,更加向社會傳達正確訊息,社會福利應該按需要分配,集中資助最弱勢的一群。
世上其實沒有第二個城市好像香港一樣,由政府出資興建和管理的公共屋邨有261條,單位總計超過85萬,居住了超過200萬人,佔香港人口接近三成。這種房屋福利在實施福利主義的國家地區也未曾出現過,尤其公屋租金極度便宜,據差估署數據,2024年全港劏房租金中位數為5,200元,而公屋平均租金為2,297元,僅及劏房租金中位數一半。
換句話說,公屋居民的住屋成本,比全港其他入息的人士都要少,也等於能夠累積更加多收入,對自己賺取的資金有更高的支配權。所以,應鼓勵居住了一段時間公屋的居民向上流動,通過努力增加收入,自行改善居住環境。居者有其屋計劃正正就是在這個政策目標底下出現的。
本屆政府致力增加公屋供應,除了加快興建速度,還對政治壓力毫不忌諱,打擊濫用公屋,過去兩年成功收回5,000個濫用公屋的單位,成果值得嘉許。但政府應該更進取修訂公屋富戶的入息限制,現時要輪候公屋的四人家庭入息限制大約是家庭月入3萬,但是「抵壘政策」之下,現有公屋居民四人家庭需要立即遷出單位的月入上限是15萬,這無疑是鼓勵已經有能力於私人市場居住的公屋居民,繼續合法霸佔公屋資源。
政府為了改善劣質居住環境家庭的生活,又要規管劏房,又要提出簡樸房定義,還要全港巡查執法。除了興建公屋以外,還要撥出土地和以每個單位接近50萬元公帑的成本興建簡約公屋。這些措施還不過是希望加快改善弱勢社群的居住環境,所以不如立下決心以累進式計算,按公屋家庭居住的年期降低入息和資產上限,住在公屋的年期愈久,家庭收入改善後,就愈應該交回單位給有需要的新家庭。
此外,現時約有122,000宗一般公屋申請,輪候名冊上的基層家庭居住環境惡劣,濫用公屋人士等如剝削這些家庭兒童和長者得到基本居住的環境。這次優化舉報濫用公屋計劃,應該將範圍涵蓋到輪候冊申請者上,同時將實際不符合申請資格的人士剔走,縮短輪候冊的總人數,加快最有需要人士上樓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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