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爾路過某連鎖茶餐廳,看見張貼在其櫥窗的招聘廣告,列出侍應月薪可達13,200元,副主任或主任月薪可達13,800元,高級主任月薪可達14,500元。由「侍應」到「高級主任」有3個職級差別,但薪酬差距非常狹窄。若要鼓勵侍應努力工作,表現優異爭取晉升機會,金錢誘因似不夠。
表面上侍應和高級主任月薪差距1,300元。但「可達」這二字可圈可點;料「可達」包含「勤工獎」及「超時補水」等元素,假設每月工作26天,每天工作10小時,才「可達」侍應月薪13,200元。換言之,兩者每天工作薪酬差距50元;每小時薪酬差距更少至5元。 想得極端點,一個沒有「勤工獎」或「超時補水」的高級主任月薪或還少於一位常常加班的普通侍應。「人在」不代表「心在」; 試問如此微少差距的薪酬階梯怎能提供誘因,鼓勵員工以表現博取升職機會呢?從管理學角度而言,一名高級主任要管理一群不思進取的侍應,實難提升服務質素去令顧客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