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颱風,社會上仍有一班需要上班的打工仔,而他們都會感受到另一套截然不同的社會新秩序。平時慣用的社會規則通通不適用,特別在交通方面,恍如無政府狀態。以搭的士為例,只要他們一句:「八號波保險唔包㗎!我都係搵命搏㗎!」他們就可以隨意開價,有的五百,有的跟錶加三百,如果你跟他講平時慣用的社會規範,即係跟錶收費,佢會毫不客氣叮囑你:「你唔搭就算,大把人爭住搭,唔好阻住我搵食!」當然社會上也有人贊同的士司機的行為,因為在颱風下佢哋真係冇必要服務市民大眾。
但以打工仔角度出發,當地鐵巴士渡輪等等公共交通工具通通都停駛的時侯,面對的士大佬這種看似明買明賣的態度又可以怎麼樣,作為打工仔一般只能硬食,因為搭幾百蚊的士事小,有機會因為曠工而冇咗份工事大,一般都只能吞聲忍氣。
颱風下也要上班的,公司有否作出支援的呢?聽過有些做傳播行業的,公司會有車點對點接送;在私家醫院要當值的護士,有三百蚊補貼;也有做大廈保安的,說管理公司會以當日日薪的一半作為當值津貼等等。
翻查勞工局的颱風下的工作守則,也只說了「在可能的情況下,僱主需為僱員提供接送服務,如未能提供有關服務,應考慮向僱員發放特別交通津貼。」但除了公司有車點對點接送之外,到底有哪一位打工仔當天的補助是真的充夠應付的士車資呢?若然有,也會有的士司機願意將口頭說的五百蚊車資打在收據上面嗎?又若然的士司機真的願意冒險打在收據上,那到時公司年度結算時該如何跟會計解釋呢?稅局又願意接納這張印有五百蚊附加費作為公司開支嗎?
若稅局都覺得無理而不願意接納,那政府又可否親自遊說的士司機收一個連政府及稅局都接納到為公司在颱風下的特別交通開支的一個價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