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斯來港,全民瘋狂,但最終球王只坐沒落場,全民叫回水。回水事小,最大問題是打擊了政府的「盛事經濟學」,難得諗到條橋,一開波就被球王打斷米路,而且沒面子事大。
叫得上「盛事」,一定是「大粒」的,就例如美斯。以我過去在娛樂公司跟當紅的韓星打交道的經驗,基本上你是控制不了他們,你有你要求,你可以要求,但他們有他們做法,非常非常勞氣。俾錢的大晒?Sorry!他們不紅,你不請;因為他們夠「紅」,所以的確可以打橫行。
美斯不守合約?不是說明他要出場45分鐘?但合約有例外,就是他受傷或身體不適,人家行走世界,跟世界最大的球隊、品牌打交道,這些細節他又甚會走漏眼?合約是簽了,但只是有例外,有豁免,就足夠他自圓其說的。
所以回水,也別發夢了。
事件首當其衝是文體局楊局長,不知是不是他跟九運不合,本來文化藝術理應是未來20年當旺的行業,但他偏偏次次出事,由藝術到今次體育盛事,無一倖免。
第二位就是Tatler,就是所謂的主辦單位。Tatler一直定位是奢華雜誌,只採訪名人明星,甚少接觸體育,今次當上主辦單位,真的是飛擒大咬,美斯、碧咸等一到步,已經找來保險公司贊助搞見面會,贊助費已收一大筆。球員入住指定酒店,酒店當然又要先付一大筆給Tatler,要見球員,每位賓客15萬;還有政府1,600萬元的支助;又不斷以美斯作招徠,鋪天蓋地的宣傳,門票由二千幾到差不多5千元不等,三萬幾個坐位,加上所有的贊助,你說Tatler這回袋幾多?如果美斯配合,落場十分鐘,Tatler可以袋袋平安。只可惜,世事往往同你想像有好大出入……
Tatler星期一全民不上班,怕被激動的球迷尋仇,只得保安人員。早知今日,何必當初?食得太盡,緣分必早盡……